核技術領域不斷發展。接受原子能機構保障的核材料數量和核設施數量在不斷增加。
自2010年以來,有15項新的保障協定和30項新的附加議定書生效。置于保障下的核材料數量增加了24%,置于保障下的核設施數量增加了12%。隨著更多設施的退役,需求也在不斷增加,產生了核實核材料包裝、移動和處置情況的額外需求。
原子能機構保障需要不斷發展。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優化,以保證可信的保障,并能夠有效和迅速地響應原子能機構成員國提出的新的核查要求。通過充分利用已有的現代技術、精簡內部流程、鼓勵各國在必要時加強合作以落實保障,將實現這些目標。
2022年主要保障事實
- 189個國家有生效的保障協定,其中140個國家有生效的附加議定書。
- 其中181個國家有全面保障協定,5個國家有自愿提交保障協定,3個國家有特定物項保障協定。
- 77個簽有全面保障協定的國家有經修訂的小數量議定書,22個簽有全面保障協定的國家有初始小數量議定書。
- 230 754個重要量核材料處于原子能機構保障之下(一個“重要量”系指“不能排除用以制造一枚核爆炸裝置的可能性的核材料的大致數量”)。
- 1353個核設施和設施外場所處于原子能機構保障之下。
- 2975次現場核查,等于14 066個現場日。
- 271日被隔離在國內。
- 25 600個封記安裝于核設施的核材料、設施關鍵設備或原子能機構保障設備上。
- 1414臺監控攝像機在核設施運轉。
- 516個環境樣本和604個核材料樣本被收集。
- 159個設施被遠程監控。
- 1.52億歐元經常預算加2600萬歐元預算外資金。
- 858名工作人員來自95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