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活動科
該科工作的目標是協助成員國建立健全的監管基礎結構,包括一個獨立有效的監管機構,具備充足的資源以及合格稱職的工作人員,使其能夠履行監管責任和職能,并能建立、維持和不斷地改進對安全的領導和管理。
該科汲取世界各地監管機構獲得的最新監管知識和經驗,制定安全標準和相關導則出版物。這些安全標準和導則構成了原子能機構監管同行評審服務的基礎,用來支持監管能力建設和管理,包括為監管機構開展培訓班。在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中,一般安全要求為成員國提供了一整套參考要求,幫助他們建立健全的監管框架。
該科對原子能機構的核裝置綜合監管評審服務 (IRRS) 計劃的實施進行協調,開發工具和方法支持成員國進行自評定,并不斷加強其安全監管基礎結構。成員國可請求該科協調研討會、講習班和培訓班,以應對評審工作組訪問期間或通過自評定找出的問題。
原子能機構已經向正在啟動新的核電計劃或擴大現有核電計劃的成員國提供了一個安全導則,作為在核電發展計劃早期階段實施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的路線圖。該科還制定了綜合監管評審服務工具和方法,幫助這些國家根據安全標準評定其國家監管基礎結構的狀況。
通過監管網絡和合作論壇發現問題和挑戰,并通過協調如大會、講習班、專家工作組訪問和研討會等活動,該科支持已有核電計劃的國家不斷學習和改進其監管基礎結構。該科還支持《核安全公約》締約方組織和開展評審會議和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其他活動。
該科為成員國建設和保持核安全能力提供支持。進一步了解該科在這一領域的工作(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