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研究堆和平利用核材料和核技術情況進行核查是原子能機構核核查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只有30個國家擁有核電廠和燃料循環設施,但有50多個國家在運行研究堆。2018年,原子能機構在約150個有研究堆的設施實施了保障。這些設施對保障構成了挑戰,因為與核動力堆不同,研究堆的設計千差萬別,所實施的保障措施需要針對每種類型的反應堆量身定制。
“低功率并不意味著低關注度,”原子能機構國家級協作高級視察員Djamel Tadjer表示,“雖然研究堆在健康和發展方面提供了重大好處,但將核材料從和平利用中轉用或濫用反應堆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因此,在研究堆實施保障是原子能機構核查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使用研究堆的一個副產品是钚。钚不僅是一種可用于核能和研究的材料,而且也是一種用于生產核武器的原料。雖然一座研究堆只能生產少量钚,但它仍然是保障所關切的一個問題。
在核查過程中,原子能機構考慮研究堆生產一個重要量核材料(即不能排除制造核爆炸裝置可能性的核材料近似量)所需的時間。原子能機構還接受東道國提供的有關設施設計和布局以及使用中核材料的形式、數量、場所和流量的信息資料。利用這些信息資料,原子能機構針對設施規格量身定制保障方案。然后,原子能機構可以核實當事國提供的設計資料的正確性和完整性,并確認設施和設施內的核材料正在按所報告的那樣進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