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工作與去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許多可持續發展目標有關。但是,有三個目標特別強調核電對未來能源的貢獻:目標7——獲取廉價和清潔的能源,隨著全球人口的增長和對能源需求的增加,將使我們的工作集中于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9——工業、創新和基礎設施,沒有足夠的能源是無法實現的;目標 13——氣候行動,確定了清潔、環境友好型能源的目標。
全球30個國家450座運行中的反應堆生產了約11%的全球電力。我們的預測表明,核能將在今后幾十年中對全球能源結構持續發揮關鍵作用。雖然核電的利用正在增長,但其在全球能源結構中的份額卻在下降,經濟競爭力也受到挑戰。核電廠的前期成本很高,但從核電廠整個壽期的發電成本考慮,還是會有競爭力的。任何能源方案的競爭力視具體國家而異,取決于很多因素,例如可用的自然資源。
越來越多的國際原子能機構成員國正在考慮將核電納入其國家能源結構或擴大核電的應用(見第15頁文章),其中一些成員國對氣候變化和加強其能源供應表示 擔憂。
國際原子能機構通過對世界上現有和新的核電計劃的支持,鼓勵可持續的核能發展。我們也幫助成員國建設其能源規劃和分析的能力及核信息與知識管理的能力, 同時也幫助他們建立核安全和安保基礎。
創新、技術進步和新的經濟模式能夠幫助增加核電對世界能源結構和可持續發展的貢獻。新的核反應堆設計增加了安全設施,能夠更有效地運行,產生的廢物更少,甚至將廢物消耗掉。核燃料循環的進步能夠進一步降低廢物產生量,使核電更具有可持續性。政府和私營部門之間的創新籌資和融資安排有助于技術開發,幫助更好地掌握核電基礎設施和建設核電廠所需的大量投資。
考慮采用不同能源選擇發電在整個壽期內的排放時,核電連同水電和風力發電在發電時不產生二氧化碳排放,對溫室氣體的貢獻最小。如果考慮整個壽期循環,與其他可再生能源相比,核電的排放最小。
可再生能源有很多優勢,并且是清潔的,但缺點之一是它依賴于風或陽光的可用性。核電是一種有用的補充:它能夠在一年的大多數時間日以繼夜地穩定和高效 地發電(一些國家的核電機組利用率達 90%以上),還有,核電可以進行大規模部署,更適合滿足城市和工業需求。展望未來,創新混合能源系統正在開發中,將核電與可再生能源發電相結合,或者將核反應堆產生的熱量用于海水淡化等其他應用。
氣候與能源
正如“巴黎協定”(見第16頁方框資料)中所規定的,核能作為當今可用的一種低碳技術,能夠幫助各國滿足能源-氣候的雙重挑戰。
2015年由195個國家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達成的“巴黎協定”呼吁各國政府把全球平均溫度較前工業化水平升高控制在2℃以下。約三分之一的溫室氣體排放來自能源生產,因此,我們必須在能源領域實施去碳化,以控制全球變暖帶來的災害性影響。
國際原子能機構有一整套工具可以用來幫助成員國較好地了解能源與氣候挑戰,并作出相應的響應,實施核電計劃。我們的努力側重于提供對核電的事實評估。我們幫助決策者考慮所有的能源生產技術選項。如果和當一個成員國有這樣的要求, 我們就為其核電計劃的安全、可靠和可持續實施提供援助。
核電通過提供支持人口增長和社會持續工業化所需的能源,持續推動可持續發展。 相比其他大多數能源形式,核電能夠做到這一點,同時對氣候和環境的影響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