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興趣的投稿人可在2025年9月1日之前為原子能機構關于有效核與輻射監管體系的會議提交論文摘要。?
這次會議是原子能機構關于有效核與輻射監管體系的系列會議的第七次會議,將于2026年4月27日至30日在奧地利維也納原子能機構總部舉行。
這次活動的全稱是國際原子能機構“有效核與輻射監管體系:加強現代時代能力、靈活性和聯系”國際會議,亦稱2026年監管會議。
感興趣的投稿人可在2025年9月1日之前為原子能機構關于有效核與輻射監管體系的會議提交論文摘要。?
這次會議是原子能機構關于有效核與輻射監管體系的系列會議的第七次會議,將于2026年4月27日至30日在奧地利維也納原子能機構總部舉行。
這次活動的全稱是國際原子能機構“有效核與輻射監管體系:加強現代時代能力、靈活性和聯系”國際會議,亦稱2026年監管會議。
這次會議旨在通過探討監管體系的發展,加強全球核與輻射安全和安保。
原子能機構計劃和戰略協調處處長兼會議科學秘書凱瑟琳·阿斯范說:“2026年監管會議將匯聚監管機構和主要利益相關方,目的是培養能力,促進靈活性和聯系,應對挑戰并推動監管領域的創新。由于當前能源危機、氣候變化和技術飛速進步等復雜因素對監管體系提出了挑戰,因此,討論監管機構如何為有效的核與輻射監管開辟堅定、可信的道路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
2026年監管會議將由會議主席、荷蘭核安全和輻射防護管理局局長安內米克·范博爾赫斯和會議副主席、智利核能委員會負責人路易斯·韋爾塔·托爾基奧共同主持。
有意為會議提交論文摘要的投稿人應選擇以下任一主題:
- 監管能力:監管者有效開展工作所需的基本素質,重點是監管文化和工作人員隊伍發展。
- 監管靈活性:監管機構提高靈活性、有效應對和預測創新和新技術驅動的變化的策略和方法。
- 加強聯系:監管機構在加強其“生態系統”內部聯系方面的作用,目的是使之成為有利環境的一部分,并支持核技術和輻射技術的可持續利用。
原子能機構安全和安保協調辦公室主任姜福明說:“對于推動核與輻射安全和安保監管機構之間的討論,以審查、確定監管領域的關鍵問題并指明前進道路而言,投稿至關重要。投稿人將有機會直接與全球監管界接觸。”
論文摘要不超過600字,應以電子方式通過原子能機構網絡提交系統(IAEA-INDICO)提交。提交指南可在會議?網站上查閱。
本次會議將以前幾次會議為基礎,其中包括:2023年在阿聯酋阿布扎比舉行的會議;2019年在荷蘭海牙舉行的會議;2016年在奧地利維也納舉行的會議;2013年在加拿大渥太華舉行的會議;2009年在南非開普敦舉行的會議;2006年在俄羅斯聯邦莫斯科舉行的會議。
2026年監管會議的一個目的就是分享2023年監管有效性會議發出的行動呼吁方面的經驗教訓。美國核管理委員會前主席、2023年監管會議主席克里斯托弗·漢森表示:“過去三年,我們收到了對在阿布扎比發起的行動呼吁的響應,十分令人鼓舞。”阿聯酋聯邦核監管局局長兼2023年監管會議副主席克里斯特·維克多松說:“通過分享我們的國家倡議和經驗,我們不僅為全球監管追求卓越做出了貢獻,而且通過相互學習強化了我們自己的體系。”
有意參與者,請于2025年9月1日之前填寫行動呼吁響應表?。2026年監管會議將重點介紹部分投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