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安全導則”的技術性很強,因此更新工作非常細致。從世界各地使用核技術的各種經驗中收集知識,并將其納入“安全導則”。原子能機構編制的草案由多個安全標準委員會審查,并與參與國分享,以征求意見和進一步的投入,最終提交安全標準委員會核可。
由于其復雜性以及需要仔細考慮核與輻射研究、開發和安全實踐方面的進展,此類修訂通常會持續數年。
不過,原子能機構在最近更新11部研究堆“安全導則”時采取了一種新方案。通過同時更新這些導則,原子能機構加快了進程,并在2022年到2023年的12個月內完成了出版。
領導該項目的原子能機構高級核安全官員 David Sears 說:“通過采取專門過程,將研究堆‘安全導則’作為一個批次一并修訂,使參與國更容易協調對安全標準內容的審查,并及時提供反饋意見。”
在短時間內完成如此復雜的項目是一項重大成就。“由于時間緊迫,該項目需要原子能機構內部的大力合作、高度關注以及專家、國家代表和原子能機構技術編輯的集中努力。”Sears說,“如果沒有每一位參與者的投入和奉獻,這個項目是不可能完成的。”
關于研究堆的《特定安全要求》出版物《研究堆安全》(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叢書》第 SSR-3 號)于2016年更新。它涵蓋了研究堆安全運行的所有要求,從管理和監管監督到場址評價、設計、建造、運行、利用、改造和退役。此外,它還納入了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的相關經驗教訓以及各國的經驗和反饋意見。
最近的更新涉及11項《特定安全導則》,這些《特定安全導則》為如何滿足第SSR-3號的要求提供了指導,并提出了最佳實踐。第SSR-3號整本概述了所有相關問題,而這些《特定安全導則》則涉及具體技術專題,如維護、定期測試和檢查、堆芯管理和燃料處理、運行限值和條件、儀器儀表控制和老化管理。
“因為研究堆種類繁多,所以更新研究堆安全標準相當不易。”荷蘭核研究和咨詢集團高通量反應堆主管Onne Wouters 表示,“這些原子能機構‘安全導則’適用于所有設施,從最小的臨界裝置到像高通量反應堆這樣的大型研究堆。”
許多研究堆已升級電子設備,還有一些反應堆正在進行新的應用改造,以擴大其預期用途。由于許多研究堆已有幾十年的歷史,老化管理也變得越來越重要。“面對新的電子技術和老化的反應堆,我們必須不斷改進和適應。”Wouters 說,“這些‘安全導則’必須不斷反映這些變化。”
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對各國沒有法律約束力,各國可自行決定是否適用。許多使用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的國家在其國家法規中采用了這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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