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安全基礎結構評審
原子能機構綜合安全基礎結構評審方法和軟件工具支持通過自評定發展核電計劃安全基礎結構。
綜合安全基礎結構評審方法和工具是原子能機構支持成員國制定完善有效的監管框架工作的一部分,此外還有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和有關評審服務。
綜合安全基礎結構評審使得能夠基于原子能機構“安全導則”《建立核電計劃的安全基礎結構》(第SSG-16號)對核電計劃安全基礎結構進行自評定,這一導則在逐步系統地實施可適用的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方面提供指導。
綜合安全基礎結構評審如何支持建立國家核電計劃的安全基礎結構
綜合安全基礎結構評審通過在以下方面為用戶提供幫助,支持成員國建立對核電計劃至關重要的有效和高效的安全基礎結構:
- 跟蹤和評定第SSG-16號中確定的安全相關行動的實施進展;
- 確定需要改進以符合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的領域;
- 對評定進行成文記錄以便能夠將其用于為原子能機構安全評審服務做準備。
第SSG-16號中的行動圍繞從原子能機構“安全要求”中提取的20個基本安全要素進行組織。在電廠準備調試之前,應采取與這些要素有關的行動。
綜合安全基礎結構評審明確了政府、監管機構和營運者的作用、期望和義務,并使他們能夠跟蹤活動并彼此互動。
特點
綜合安全基礎結構評審協助國家當局在發展核電計劃安全基礎結構的初始階段系統地實施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的要求。
綜合安全基礎結構評審的特點是20個模塊,各使用成套問題處理第SSG-16號的基本安全要素。綜合安全基礎結構評審利用所提供的答復、證據和正當理由,編寫一份按照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和國家核電發展促進基礎結構發展的報告。綜合安全基礎結構評審報告可進行編輯,并可用于創建綜合監管評審服務工作組訪問和其他原子能機構同行評審服務前期所需的部分準備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