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犯罪現場管理是指確保在已知或懷疑有核材料或其他放射性物質存在的犯罪現場進行安全、可靠、有效和高效操作的過程。原子能機構通過其安保導則出版物、培訓課程和知識共享為成員國提供支持。
一個涉及核安保事件的場所,可能會包含被認為或被指稱包括涉及核材料或其他放射性物質的犯罪或未經授權的蓄意行為的活動的痕跡證據。這類場所稱為放射性犯罪現場。重要的是,必須確保在放射性犯罪現場采取的所有行動應維持刑事調查的完整性,并通過有效的放射性犯罪現場管理采用相關刑事調查程序。
管理放射性犯罪現場是應對核安保事件的關鍵部分。收集放射性犯罪現場的證據可廣泛分享傳統犯罪現場的特征,例如證據搜索模式、地理場景模擬和證據記錄、是否涉及爆炸物。
然而,放射性犯罪現場的操作與大多數其他犯罪現場的操作不同,需要控制大量的要素,包括在危險控制區花費的時間、被放射性核素污染的證據與收集證據的個體之間的距離、證據與收集證據的個體之間的輻射屏蔽、放射性核素污染和個人輻射照射。
核安保、輻射安全和核或輻射應急響應之間存在許多接口,需要在放射性犯罪現場管理時進行考慮。特別是,應在放射性犯罪現場以協調的方式同時采取執法行動、輻射防護程序和應急響應活動。
這些活動的有效管理需要建立一個管理核安保事件的國家響應系統。管理核安保事件的國家響應系統是國家核安保基礎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
原子能機構協助各國發展核法證的技術能力,以防止和應對各種核安保事件。它組織培訓,提升對核法證學的認識,協助從業人員采用最先進的核法證方法,使響應人員熟悉放射性犯罪現場管理,包括核法證的證據收集。原子能機構還提供基于計算機的放射性犯罪現場管理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