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強化全球對國際原子能機構關于核和放射性活動的“一般安全要求”的理解和適用,原子能機構推出了三門新的課程,分別關于:政府、法律和監管框架;領導和管理;以及核或輻射應急的準備與響應。
“這些課程旨在讓專業人員全面理解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背后的原則,使參加者能夠迅速在實踐中適用這些原則。這些課程深入概述了安全要求在和平利用核科學技術方面的關鍵作用,幫助參加者透徹理解安全要求的重要性。”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和安保導則制訂處處長Dominique Delattre說。 ?
核安全是一項國家責任。“一般安全要求”確立了確保保護人類和環境所應達到的要求,將其作為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的一部分,既反映國際共識,同時也是輻射防護的全球參考。
這些課程通過原子能機構學習管理系統免費公開提供,參加者可隨時獲取并按照自己的節奏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