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政策
原子能機構制訂了舉報人政策,以促進對涉嫌欺詐、腐敗或不當行為進行保密舉報,并保護舉報人免遭身份披露和報復。
任何人如擁有表明可能存在欺詐、腐敗或不當行為的信息,若其為工作人員,就必須予以報告,若其為非工作人員,則吁請其予以報告。雖然鼓勵舉報人提供其詳細聯系方式(姓名、地址和(或)電話號碼),以便向其獲取進一步的情況或澄清,但舉報人也可以選擇始終匿名。無論如何,內部舉報人和外部舉報人的身份都會得到保密。舉報不當行為或配合審計與調查的工作人員有權受到保護,免遭報復,并為此得到獨立道德操守職能部門的支持。
所報告的指控應提供盡可能多的細節:
- 發生了什么事情?
- 涉及哪些人?
- 是在何處發生的?
- 是在何時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