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人民、財產和環境是國家核安全和核安保基礎結構的目標。完善的安全和安保系統和措施的主要好處之一就是能夠更多地持續獲得和平核科學和技術。
“引進新核技術或接受技術援助項目的一個基本要素是擁有符合原子能機構標準和導則的完善核相關活動法律和監管框架。”在2020年以前擔任摩爾多瓦國家核與輻射活動監管機構保障與防擴散部高級專家Angela Sidorencu說。
“要是沒有原子能機構技術援助項目,摩爾多瓦就無法獲得用于診斷和治療癌癥和其他疾病的放射治療和核醫學新技術,我們也無法提高放射診斷和放射治療所有領域的質量保證。”Sidorencu說。
與許多國家一樣,摩爾多瓦擁有放射性材料以及少量核材料,并將這些材料用于醫療和工業應用以及科學和研究。摩爾多瓦還擁有放射性廢物管理設施。
15年前,摩爾多瓦專家開始與原子能機構合作,加強摩爾多瓦在放射性材料和核材料安全和安保方面的法律和監管基礎結構。
“2006年,我們認識到現有法律和監管框架沒有對涉及輻射源的活動提供足夠的管制。”Sidorencu說,并解釋,當時各主管部門之間的責任分配不平衡,并且分開,立法并不完全符合原子能機構安全和安保文件,而且沒有建立放射源清單。
原子能機構向摩爾多瓦提供的支持涉及根據原子能機構標準和導則建立安全和安保法律和監管框架的所有方面。原子能機構提供培訓班,培養專家在輻射防護和核安保方面的技能和知識,用于核技術和核設施的監管和運行。
目前,在摩爾多瓦有三個正在進行的原子能機構技術合作項目。這些項目包括改善摩爾多瓦腫瘤研究所放射治療服務,建立同位素水文學技術能力以改善水資源管理和氣候變化影響評價,以及支持近地面放射性廢物設施退役和環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