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最新的創新和技術不斷帶來新的可能性,經驗表明,從一開始設計核設施時就考慮保障是最有效的。所謂“保障始于設計”的概念在規劃階段,即在開始建造或改造核設施之前,就考慮保障要求。
原子能機構資深保障分析員Traci Newton說:“在設計和建造過程初期就確認保障措施,有利于利益相關方就設施運行與適用的保障措施進行對話。”“保障始于設計”的目的是便利制定核查方法,以盡量減少對營運者的影響,同時不降低保障活動的有效性和原子能機構為核查目的對設施的訪問。Newton說:“‘保障始于設計’通過幫助原子能機構優化保障的實施,提高保障措施的效率。”通過對預期的核查活動進行規劃,可以將設施設計成最大限度地減少視察員可能受到的輻射照射,加強對保障設備的維護接觸,確保現場遠程數據傳輸的能力,以及緩解可能破壞設施正常運行的事件的影響。
例如,在設計乏燃料貯存設施時,必須考慮實施原子能機構封記措施,以便在開展保障活動時對接受視察設施未來幾年的運行干擾最小。此外,早期規劃可以將靈活性納入設施基礎結構中,以支持未來的技術創新,這對營運者和原子能機構實施保障都有利。
“保障始于設計”要求設施設計者對保障措施要求有詳細的了解。因此,原子能機構實施“保障始于設計”的關鍵目標之一是提高核監管機構和研發界對此類要求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