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原子能機構法律事務辦公室于 2024 年 10 月14日至18日在奧地利維也納國際原子能機構總部接待了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高級代表團。此次會議是應中國政府的要求組織的,旨在討論核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子能法(草案)》的具體內容。同時,本次訪問還為就核法律能力建設及其他相關支持方面的未來合作機會進行初步討論提供了契機。
中國代表團由國家原子能機構 (CAEA)、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 (CNN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核學會核法律分會的代表組成,與原子能機構總干事拉斐爾·馬里亞諾·格羅西進行了短暫會晤。格羅西表示:“隨著中國不斷擴大其民用核電計劃,我對加強其核法律框架的努力表示歡迎。國際原子能機構將積極支持這一倡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已建立廣泛的法律和監管框架,確保核技術的安全、可靠和和平利用。最近,中國于2018年通過的《核安全法》和2003年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此外,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還頒布了各種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議及批復,包括核損害民事責任?。
根據國家原子能機構系統工程司副司長王進軍介紹,2024 年 4 月 24 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首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子能法(草案)》,預計該法將成為中國原子能領域的基本法。該法主要側重于原子能的研究、開發、合作和利用,也涵蓋部分監管控制領域的內容。王進軍表示:“我們非常高興能與原子能機構探討該項法律草案,深入了解其他國家的立法實踐,進一步探索核法律領域的合作機會。”
訪問期間,代表團還會見了原子能機構高級管理層,包括負責核安全和安保部的副總干事 莉迪·埃夫拉爾、負責核能部的副總干事米哈伊爾?丘達科夫和負責技術合作部的副總干事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