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與聯合國環境署合作出版的三份相關的“安全導則”將有助于各國專家和政府組織加強保護人和環境免受輻射的有害影響。這些導則為實施“國際基本安全標準”中的要求提供了指導。
原子能機構輻射防護專家Diego Telleria說:“這些文件加強了現有的導則、方法和程序,納入了環境保護的最新概念和方法進展”。
Telleria說,輻射和放射性物質有許多有益的應用,從發電到醫藥、工業和農業用途,不一而足,“這些應用對工作人員、公眾和環境可能造成的輻射風險必須加以評估,并在必要時加以控制并使之順應安全要求”。
這三份“安全導則”中提供的建議以及原子能機構“一般安全要求”( 第GSR Part 3號)中的要求為將環境考慮納入放射性釋放的評估和管理奠定了基礎。
- 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叢書》第GSG-8號即《公眾和環境輻射防護》就計劃照射情況、現存照射情況和應急照射情況下公眾和環境的防護問題提供了高水平的/通用指導。向來自政府、監管機構和營運組織的主要利益相關者提供了一種結構化的方法,用于控制設施運行產生的輻射照射和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
- 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叢書》第GSG-9號即《對環境排放的監管控制》就設施和活動放射性排放控制相關的輻射防護原則和安全目標的實施以及這種排放的授權過程提供了具體指導。建議和導則側重于將有助于控制對公眾和環境的放射性影響的排放授權過程,包括排放限值的設定和遵守情況的核查手段。
- 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叢書》第GSG-10號即《設施和活動的預期放射性環境影響評定》詳細介紹了預期放射性環境影響評定的一般框架和方法。它定義了可加強通常在設施或活動運行前和運行階段作為設施或活動授權要求進行的預期放射性環境影響評定的各類方法。這些方法也適用于政府決策過程,如若干國家和國際監管框架中所包括的環境影響評定過程。
Telleria說,鼓勵成員國落實這些建議,并利用它們來加強和發展關于保護環境免受電離輻射有害影響的國家條例。有效的國家輻射防護基礎結構(包括現有的和正在發展中的基礎結構)可以受益于這些促進建立最佳防護水平的新“安全導則”。